省环保督察反馈的“未按省“大气十条”要求推进废弃矿山治理”问题(问题编号十六),北仑区按照《宁波市贯彻落实省环境庇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的要求已完成整改,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:
整改目标: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,2020年底前,全面完成全区25个废弃矿山的治理修复任务。
整改办法:1.加快编制治理方案。坚持生态优先、庇护为先的原则,进一步督促属地街道做好方案编制工作,2019年12月底前,全面完成剩余13处废弃矿山治理方案编制工作,并认真执行通过部门审核和专家审查的治理方案。2.高质量推进废弃矿山治理。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建筑垃圾消纳、安全隐患消除等有机结合,有效拓宽治理方式;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,推进治理进度,确保2019年底前全区废弃矿山交工验收率达60%以上,2020年12月底前交工验收率达90%以上。
整改效果:截止目前,25个废弃矿山已全部开工,其中24个废弃矿山已按要求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,剩余1个废弃矿山在施工中。目前,北仑区废弃矿山开工率100%,交工率96%,按要求已完成整改工作。
公示期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74-89384381
地址: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00号
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
2021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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